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简称《意见》),指出要积极探索创新,运用信用理念和方式解决制约经济社会运行的难点、堵点、痛点问题。
《意见》提到,强化市场信用约束,完善市场退出机制,对资不抵债失去清偿能力的企业可依法破产重整或清算,探索建立企业强制退出制度。
同时,《意见》指出,加强法治政府、诚信政府建设,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招商引资等活动中依法诚信履约,增强投资者信心。建立健全政府失信责任追究制度,完善治理拖欠账款等行为长效机制。
对此,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接受红星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一文件接地气,惠民生、促发展,对于落实“六保六稳”具有划时代的重要意义。
他认为,在实际落地时要重视解决“失信制裁不健全”的难题。“特别是针对失信成本低于失信收益、守信收益低于守信成本、维权收益低于维权成本的现状,我们要抓住病根,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有一个问题解决一个问题。”
企业强制退出由谁来“强制”?
专家:主要靠市场化、法治化手段,而非行政干预
《意见》提到,强化市场信用约束。完善市场退出机制,对资不抵债失去清偿能力的企业可依法破产重整或清算,探索建立企业强制退出制度。
刘俊海对此表示,这将避免“僵尸企业”阻碍市场资源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避免拖累更多的债权人,同时也有利于降低交易成本。“流水不腐,户枢不蠹,竞争是市场经济活力之源,如果企业没有竞争力,自然就该退出了。这既是为了强化市场的信用约束,也是为了增强市场主体的活力,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强制退出如何执行?刘俊海提到三个方面:
第一是市场主体自愿解散退出;第二个是企业等市场主体的股东或债权人,在债权未获清偿的情况下,可以依据破产法的规定,依法申请破产,然后由破产管理人收回债权,清偿债务,确保破产企业债权人公平受偿;第三种是通过简易注销程序,如果经营时间不长,对外也没负债,企业可以通过简易程序依法办理注销登记,但是全体股东必须签署承诺书,要对简易注销之前的所有债务负责。
刘俊海强调,“退出”一定要在市场化、法治化的轨道上依法有序进行,而不是靠行政权包治企业退出的全部“疑难杂症”。
红星新闻记者了解到,2019年,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多部门联合印发《加快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改革方案》,其中提到,要严格限定市场主体因政府公共政策规定而强制解散退出的条件,对强制解散退出应设定救济程序,依法保障退出市场主体和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
刘俊海认为,完善市场退出机制有助于让没有竞争力企业及时出清,但同时也要有“好生之德”,尊重和保护公司企业的生存权和发展权。“对可解散可不解散的公司,坚决不解散。对可清算、也可重整的公司,坚决鼓励重整。”
预付式消费监管将加强
市场监管总局曾表示要完善相关立法
《意见》提出,打造诚信消费投资环境。依法打击制假售假、违法广告、虚假宣传等行为,加强预付费消费监管,对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失信联合惩戒;对屡禁不止、屡罚不改的,依法实施市场禁入。
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教授徐海燕曾撰文表示,消费者愿意承受先付费后消费的“预付式消费”,主要目的是换取商家的大幅减价让利,享受折扣优惠。另一方面,对于企业来说,预付式经营模式能够缓解“融资难”问题,企业可以迅速获取大量资金,增加市场份额,增强竞争力,降低交易成本。
不过,预付式消费乱象频出,监管始终乏力。徐海燕在其撰文中提到,一些见利忘义的商家借预付消费之名,行非法集资之实;要么关门停业、拒绝履约;要么故意破产倒闭甚至携款潜逃。
红星新闻记者查阅发现,2020年,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曾在答网民关于“老板卷款跑路,充值卡钱难追回,预付消费该谁管”时指出,现实中,预付式消费多表现为经营者向消费者发售预付卡的方式预收价款。单用途预付卡的主管部门是商务部,多用途预付卡主管部门是人民银行。两部门积极加强预付卡监管,规范预付式消费市场秩序。对消费者预付款实施第三方管理,需要进一步完善预付式消费的相关立法,完善预付式消费管理的顶层制度设计。
徐海燕也在论文中建议,尽快出台全面规制预付式消费模式的专项立法,切实消除立法的碎片化和失灵现象。制定《预付式消费监督管理条例》,全面规定采取预付式消费模式的商家的市场准入门槛、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预付资金的所有权归属、银行第三方独立存管制度、消费者的冷静期制度、合同解除、违约责任和消费者救济途径等。
公权力不等于公信力,政府失信要追责
专家:构建社会信用体系,政府应率先垂范,守约践诺
《意见》提出,加强法治政府、诚信政府建设,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招商引资等活动中依法诚信履约,增强投资者信心。建立健全政府失信责任追究制度,完善治理拖欠账款等行为长效机制。
“这抓住了问题的关键。”刘俊海表示,构建社会信用体系,政府应率先垂范,守约践诺。他认为,要强化“一把手”责任制。“有必要的话可以对法定代表人依法采取拘留、罚款、限制高消费等措施。”
国务院印发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中也明确提到,“政务诚信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关键,各类政务行为主体的诚信水平,对其他社会主体诚信建设发挥着重要的表率和导向作用。”
刘俊海表示,健全政府失信责任追究制度,有利于构建“亲清”的新型政商关系,也能够进一步优化稳定、透明、公平和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释放市场经济主体活力。“政府诚信改进了,那么整个社会诚信体系,包括商业诚信体系(的问题),或许就能够迎刃而解。”
此次《意见》还指出,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是供需有效衔接的重要保障,是资源优化配置的坚实基础,是良好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促进国民经济循环高效畅通、构建新发展格局具有重要意义。
对此,刘俊海表示,“失信成本低于失信收益、守信收益低于守信成本、维权收益低于维权成本”是失信乱象的根源。
“(实践中)我们要抓住病根,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有一个问题解决一个问题。”
红星新闻记者 张炎良 实习生 何宇 北京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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