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133 1712 5702
在线服务 / Online
在线服务
您好!欢迎微信扫码关注公众号,在线咨询您的法律问题。
在线服务
在线服务
联系我们 / Contact
电话:
027-8777 4593
手机:
133 1712 5702
邮箱:
sky@cntslawfirm.com
地址: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780号沃德中心1号楼(工行大楼)1106(536、913路-中国十五冶公交站,光谷六路地铁站)
微信扫码联系
微信扫码联系

成功案例 / Cases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成功案例

公司抽逃资金 中科院院士申请强制清算

发布时间:2011年08月06日   阅读次数:4025  
公司抽逃资金 中科院院士申请强制清算

作者: 高春乾 杨清惠    发布时间: 2010-09-19  参考:武汉投资融资律师网

      中国法院网讯   日前,北京一中院召开听证会,审查中科院院士杨应昌申请深圳北大双极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     杨应昌是北京大学教授、中国科学院院士、物理学家,曾两度荣获国家自然科学奖。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2001年5月28日,北大双极公司注册成立,公司成立时,股东为北京大学科技开发部、深圳中核集团有限公司、深圳中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洋浦耀龙电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及杨应昌,其中杨应昌持有20%的股份。

    北大双极公司自2005年起已经停止经营,公司的绝大部分流动资金已经被现金出资的股东按照出资比例,以“免息借款”的形式借走,公司营业地的大部分办公用房已被出租。北大双极公司的经营管理已经发生严重困难,且无改善的可能,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一中院2009年6月22日终审判决北大双极公司解散。

    北大双极公司解散后,杨应昌与中核集团、中电投资公司等就组成清算组的事宜无法达成一致,对于中核集团、中电投资公司等组成的清算组,杨应昌认为违反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七条之规定,遂向一中院申请对北大双极公司进行强制清算。

 

上一篇:无法清算案件中控股股东的赔偿责任 下一篇:罢免公司总经理的董事会决议效力的审查